大润发公司遭到了一家企业的起诉,被判决赔偿12万。
许多山寨商店在我省开设了一些采用“大润发”商标名称的超市,其中一家岳阳的超市名为“大润发惠民”。该超市的负责人因为侵犯大润发超市的商标权,还需支付赔偿金,这是该省多家山寨大润发超市因为侵权而被告上法庭的案例之一。
“大润发量贩”“大润发时代”“石门大润发”等以“大润发”命名的超市是否与知名超市“大润发”有关系?华容县一家名为“大润发惠民超市”的超市因涉嫌侵犯了康成投资(中国)有限公司持有的“大润发”商标而被起诉,最终岳阳中院判决该超市赔偿12万元。
近年来,我省多地出现了多家超市以与“大润发”相似甚至直接使用“大润发”命名的情况,这些超市被康成公司起诉维权。
购物袋、员工制服、
所有的促销海报上都印有“大润发”商标。
“大润发”商标被用于超市店名、促销海报、货架标签、购物袋以及员工制服上,然而商标持有人表示对此一无所知。康成公司在2018年10月向岳阳中院起诉了经营“华容县大润发惠民超市”的金某。
根据法院调查,这家超市在2017年10月注册登记为“华容县大润发惠民超市”并开展超市业务。超市在店面招牌、内部装潢、货架标签、宣传海报、购物袋、员工制服、购物车、购物小票、购物袋等多处单独或突出使用了“大润发”字样,而这与康成公司注册的商标相同。然而,金某并没有得到“大润发”商标权利人康成公司的许可。
金某在被起诉之后,主动对原大润发惠民超市进行了注销登记,并全面停止了经营。
金某表示,“超市2018年5月开始正式经营,然而同年12月就登记注销了,仅仅经营了几个月并且遭受了严重亏损。”
法院判决赔偿12万元
经法院审理认定,大润发商标已经在相关行业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。康成公司与原大润发惠民超市的经营范围一致,均在综合性超市经营领域工作。金某在其经营的原大润发惠民超市中使用了多处带有“大润发”文字的标识,与康成公司注册商标相同,容易导致公众误解其超市与康成公司的“大润发”有关联,这将引起市场混淆和公众误解,从而侵犯了康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。金某主观上意图获取“大润发”商标的知名度,其行为构成对康成公司的不正当竞争。
考虑到涉案商标的知名度以及被告金某积极应诉、主动停止侵权的态度,岳阳中院近日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。
■ 据三湘都市报·华声在线记者 虢灿 和 通讯员 李艳 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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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多家超市被起诉
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,最近一年,康成投资(中国)有限公司在我省多地提起诉讼,针对当地超市进行商标维权。
今年4月,省高院在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二审民事裁定书,内容显示康成投资(中国)有限公司因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,对永州中院的一审判决提出上诉,该案的被告是祁阳县鑫利超市有限公司,之前其企业名称为“祁阳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”。一审法院因遗漏康成公司的诉讼请求,导致省高院未能调解成功,最终撤销了一审判决,并将案件发回永州中院进行重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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