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的意思在名字里(学奕翻译的意思)

译的意思在名字里(学奕翻译的意思)

参考资料:《译心与译艺:文学翻译的究竟》童元芳 著 外语教育与研究出版社


1翻译语言必然有局限

小赫胥黎是这样定义语言、科学和文学的:

“把语言所说不清楚的,说清楚了,是科学;把语言所不能表达的,表达出来,是文学。因而,我们可以说,语言的延伸,成了科学;语言的不足,化为文学。”

严复对于翻译定了个很有名的标准,就是要“信、达、雅”,他自己身体力行,力争做到三者不缺一,但最终并不怎么成功。因为如果对一篇文字如此面面顾到,其结果必然是面面俱失。

信、达、雅作为理想,是很远大的。但作为目标悬在空中,则不易实现。

按照小赫胥黎的思路。我们可以把表达思想、沟通感情的工具——语言文字分为三大类:

常用语言。用日常语言能够说得明白的。

科学语言。就是各类数字、图画、定义、逻辑、符号加以补助的语言,因为在这类场景下,单纯的日常语言并不能够清楚表达作者的含义。

文学语言。用烘托、渲染、比喻、讽刺、幽默等手法,表达用日常语言无法表达的场景。

信、达、雅要满足哪个点,取决于语言文字所在的场景。如果是报纸上的普通日常用语,则做到“达”就可以;如果是科学文献,主要求“信”。对于“信”与“达”,是需要训练的。对于训练不足、不能传达任何信息的人,不能迁就,而要训练。

但是对于文学语言,就没有必要苛求字对字的准确,句对句的工整和端对端的整齐。文学语言的“雅”,是基于对于全书气氛和宏观架构的鸟瞰。于是,文学的翻译不能用任何肯定的方法,只有求之于从模糊中显出要表达的意思来。

求“雅”是文学作为艺术的唯一要求,“信”和“达”是不能列为要求的条件的。

因此严复的“信、达、雅”,在某种程度上是翻译家们的噩梦。徐志摩、鲁迅、梁秋实,看他们自己的作品,都可以称之为文学大家。但是翻出的作品就惨不忍睹,这就是因为严复的“三标准”将他们害了。不管这些大家自身外语如何,文学素养如何,就为了满足那些不必要的“信”与“达”,而把好作品翻译得面目全非。

相反地,林纾这样一个英文字都不识的人,在翻译上的贡献却很高,为什么?因为林纾不求“达”和“信”,只是通过道听途说“二次创作”。即使他的译文和原著的立意差之千里,至少还是可读的“文学作品”。

如果真的要求翻译文学语言做到“信”、“达”,那最好的方法只能是不译,或者干脆不承认有翻译这回事——这有点像因噎废食。所以,我们只能取下册,抓住原著的精神,营造气氛,取其宏观,观其大者。至于字句的斟酌和锻炼,偶尔遇到佳译应当珍惜,但绝对不能强求。

值得翻译的东西,只有文学方面的语言,而做文字的翻译,只有不顾零碎的细节。不是不愿顾到,而是顾不来。

如诗人所言“丹青难写是精神”,翻译家们优先考虑的是气韵,是格调。不可能做到“信、达、雅”的面面俱到。

2 翻译,不该译的别译

翻译就是要把全部的内容都翻译成大家能看懂的文字吗?这听起来很废话,但这个问题确实值得思考。

从词根上探源,翻译与其说是字的移植,不如说是语境的搬运。一些译本,我们一个个地看,没有任何语法错误,但整篇故事读下来,就感觉不对,这就是译出的文字失去了原著的语境。法文的“Oui,monsieur”作为独立的短句,可以直接译成英语的“Yes,sir”(是,先生)。但如果这个短句出现在十九世纪的法文小说里,翻译的时候就要小心了。“Monsieur”在现代法语里已经是很常用的词了,但在英语和中文里,我们不会管一个出租车司机叫“先生”,所以,翻译此时既要考虑到原著中对话双方的身份关系,也要懂得现代语言中的称谓习惯。

有时候,一些词可以选择不译,比如有一种说法说《基督山伯爵》里的“Monsieur”就应该保留原法文,而不是译作“Sir”或者“先生”,因为这个词反映了故事背景所处的十九世纪的法国情调,故事中的“Monsieur”,不仅是一个称谓,更加反映了当时特殊的社会风气。

那么将英语换成中文,会怎样呢?比如托尔斯泰著名的《战争与合拍》,俄文原文中那些法国贵族的彼此对话,就是用法语,还一说就是一大段。欧洲任何一种语言的译本,都会尽量保留原文中使用的法文,因为这反映了当时俄国贵族以法国文化为时髦的背景,与故事背景的俄法战争是有联系的。即使欧洲人并不都懂法文,因为用词和语言习惯类似,至少也能猜出这些对话的大致含义。可中文译本怎么办呢?全部翻成汉字,倒是可以让读者知道这些贵族在说什么,但读者可能就不能领悟那些贵族讲法语背后微妙的心里状态了,如果读者不能理解贵族们的文化认同,自然就很难理解故事背景俄法战争对于故事的影响了。

书中记载了多种中文译本的处理方式:有直接删掉的;有从美国译本的英语转译成中文的;有从日文译本转译成中文的;有俄文直译的;也有直接用括号将译文加在法文背后的。当然,在这个过程中,原著的一些要素不可避免或多或少会被磨灭。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法文译本“译”法文的场景。

外国人翻译华语文学,也没容易到哪里去,尤其是遇到钱锺书的《围城》。在《围城》这部作品里,钱在很多地方都会用掉书袋的方式来评论人,英语,法文,手到擒来。此时,英语译者和法文译者该如何取舍呢?书中列举了两个例子,一就是保留原单词,但在单词后加破折号,附上一段通俗的解释,以贴合钱锺书原作的讽刺含义;如果这些外来词出现在人物对话里,译者则会用斜体表示,以资区别。国内《战争与和平》的法文部分采取的就是后一种方法。

3 开什么样的车,上什么样的路

牛车土路上固然不能开火车,火车铁轨上也不能走牛车。一旦有错误的认识,必然造成不可救药的灾难。所谓驾轻车而就熟路是车与路的适切配合。

中文译文的风格,也应该与原著语言风格和文字背后的含义贴合。不恰当使用文言文,让人觉得迂腐刻板;滥用白话文,文字就冗长拖沓。

作者以《快乐王子》译文,赞周作人文言文的境界,而认为巴金误解白话文的定义,导致他的创作和译作都累赘,白话文写得不好。

作品中的“缩写”可能是作者的暗示或者隐喻,脱离了语境,这些句中之意也会被掩盖,优秀的译者首先要能看透文字下的隐秘,用母语尽可能还原出来。

中文白话文,与优秀的英语创作相比,有时候会显得苍白贫乏。这时候需要译者的注释,以增待减,不如此便译不出原文的感觉。

作者认为翻译文学作品最好不加小注,内容有新观念或新事物插入,小注自然形成。小注应看做译者的笔记,不能作为译文的字典。

“无始、无终、无我”,是相对论引出的新观念,但中文中早已有之。看似共同,实际含义不同,强行将二者等同,徒增误解。小注能够消减这种误解,但这不代表译者不需要努力,恰恰相反,“小注”是只有专业译者意识才会产生的。由此衍生,互联网不能代替个人思考,精密的机械翻译不能取代读者的感性理解。现代人,应该在生活中有意识地做一些“小小的注解”,这是现实与理想、观念和实践的粘合剂。

4 散碎小记

人们对于颜色的认知,也要考虑文化的背景。比如《红楼梦》的翻译中,红色是中国文化中代表喜庆的颜色。但在英国文化中,代表欢愉的则是绿色。于是要让英语读者能够领悟颜色的隐喻,英语译者译为“绿楼记”反而“红楼梦”更好。当然,直接按照“石头记”翻译就不用考虑那么多问题了,但《石头记》这个名字背后的含义,很多中国读者都不清楚,更何况是读英文译本的读者呢?

现在人很多人不用“家人”,而用“家庭成员”——这本是“familymember”的直译,用的中文本身“不纯”,就更加无法搞清中文和英语的差异了,翻译的质量自然比过去落差大。“知己知彼”,听起来容易,做起来难。

基于文言的旧诗不必尽废,基于白话的新诗不能专行。——《诗人和译家》

西方哲学中的“good”和“goodness”译作中文可以译作“善”,但“善”和“good”并不是一回事。英语中含有价值的东西都可以说是“a good”(集装箱货物也是good),但中文中的善却不是这一回事。将中国古代哲学经典译作英语的时候,就不能按照字面含义去想当然。中文中的一些“微言大义”,一些可以译,一些不能译。《论语》《孟子》《道德经》本属于不可译的一类,但有的译者全力去做,结果却挺好。我曾听说过一个说法,说是如果不懂《论语》,可以考虑从英译本开始,因为中文执着微言大义,而英译只能选取其中的一个方面进行转述,反而让人有了方向,不至于迷茫。《把自己作为方法》里,向飙老师也提过:说中文前用英语思考,理解英语时尝试把它用中文表述。在此处得以印证。

白话之于文言,在许多时候好像是泡得太淡的茶,用之于翻译,则似加了太多水的咖啡。

“What is military?”直译是“什么是军事?”但原句是“何谓武?”

“Poetry is a lie,a big lie.”直译是“诗是一个巨大的谎言。”原句是:“诗是弥天大谎。”

译文和原句粗看起来是一个意思,但稍作思考就发现,白话文的译文相对于文言文原句,实在是太浅薄了。这不只是中文中会出现的现象,英语中时常也要借用拉丁文表达一些“只可意会,不可言传”的含义。

作者提出:译入语的语域一定要与译出语的语域旗鼓相当,这样才可能平分秋色。

如何做到?傅雷先生说过,要多读中国古典文学。无论是翻译还是创作,都应该多接触各类语言,多接触同一语言的不同形式。

“cousin”,在中国有堂表之分。今日才知还有“First cousin”、“Second cousin”之说。

曹操和夏侯惇名义上没有关系,但实际上是堂兄弟,于是他们就是“First cousin”,那么,曹操和夏侯渊呢?书中记载了作者与一些美国同学争吵的场景:作者认为夏侯渊是“uncle”,其他人却觉得是“cousin”。最后竟然整出个“first cousin,once removed”。这可不只是翻译的问题了。在此记下。

表达想念,中文与英语有区别,也有共同。作者认为英语中的“I missed you”(我思念你)类似于王维的《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》中的“遍插茱萸少一人”,翻译家们在“miss me”和“think of me”中徘徊纠结。英语贺卡里有很多“thinking of you”(我想你),但日常交流中很少用。现代中国人倒是多说“我想你了”。作者还提过他在香港看到一张卡片,没有文字,只是画了个衣架,意为“我好挂住你啊!”,“挂住”是广东话里的“想念”,作为意象,衣架倒是和“茱萸”有异曲同工之妙。英语中的“hang”,不知道有没有类似的用法。

作者认为,杜甫的《有客》《宾至》《客至》都可以译成“a visitor”,梭罗的《瓦尔登湖》中的一章“Visitors”可以直接译为“客至”,其中的关键就是“简练”。

弦与“丝字旁的弦”不能混用,可惜电脑输入法根本没有后一个字。

5 清末民初三大翻译家的译风

严复:由学海军转而为社会科学。译《天演论》,将第一人称擅改为第三人称,还夹译夹论。但其译本当时风靡全中国。影响了鲁迅,胡适等文化名人。

林纾:本身不懂外语,听魏易的解说以中文重写出来,虽有故事性但对作品的本来面目可谓是破坏严重。钱锺书是林译小说的粉丝,因为走样的译文心生迷惑,竟然因此学了外语,可算是林译对于时代的意外贡献。

辜鸿铭:熟读四书五经、诸子百家。编译过《春秋大义》(The Spirit of the Chinese People)。影响了张之洞及李鸿章(书中称有史书记载,我应该去找一下)。毛姆,泰戈尔与他也有渊源。毛姆和他谈的应该只是文学,泰戈尔的哲学贡献大于文学,估计和辜鸿铭谈的也是哲学。

6 插画和狭义的翻译

文字需要翻译,可是绘画、雕刻、建筑,不需翻译,不同文化的人们也能有所得。注重“看”的实物不一定需要翻译,但注重“想”的创作,比如诗、小说、说理文章就非要翻译不可。

英国人在书中插图,以及在法国画上画上标题,目的都是为了方便人们理解“想”的创作。以一种媒体补另一种媒体的不足,从广义上看也都能算作翻译。学校教学中的翻译,依然是狭义上的。

插图、标题有也分两类:一类是描绘与诗中相应的,或与文中相当的内容,比如书中的插绘;另一类却是补足创作中的不足,比如莫内的一幅印象画,外行人看不出那是什么,但标上一个《睡莲》的标题,虽然画中形象依然抽象,但外行人好歹能多理解几分。

如此说来,插画、音频,并不是文字创作的大敌。可惜如今,大众审美和艺术创作隔阂愈来愈大,懂行的人不愿意在书中插图,觉得恶俗;不懂的出版方又随意插图,不关心译者的生死,把所有精力放在炒作,制造话题上…我看不出其中的门道,就此打住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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